交通事故出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出院怎么处理,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都需要进行相关的救治,出院后则需要根据自己的伤残情况让肇事者给予赔偿。那么下面为大家分享交通事故出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出院怎么处理1
当事人可以在出院之后,与对方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赔偿等事项进行协商。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交通肇事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
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交通事故出院怎么处理2
车祸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3、出院后休息时间;(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另外,根据的实践,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因为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往往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
伤者出院时一定要弄懂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片,明确自己可能评到的伤残级别。有些医院所写的出院证明与X光片、CT片等不一致,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多加注意,否则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
出院时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伤者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出院怎么处理3
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伤者转院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伤者转院,如果致害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要负全部责任的,基于《民法总则》的公平原则,费用应该由致害人承担,但是除了到处找关系、投机钻营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9条规定(与《民法总则》相矛盾,选民法总则),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某,并经公安机关同意。
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具体理赔程序:
1、报案时,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到保险公司并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2、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这两个单证有保险索赔时缺一不可。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怎么办
1、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2、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程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事故认定,一个是损害赔偿调解。
3、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虽然调解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但是如果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调解开始后10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终结调解。
4、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